小儿视网膜色素变性-肥胖-多指综合征

小儿视网膜色素变性-肥胖-多指综合征

概述:视网膜色素变性-肥胖-多指综合征(Laurence-Moon-Biedl syndrome),又称Bardet-Biedl综合征、Biemond综合征、性幼稚、色素性视网膜炎多指畸形综合征等。其临床特点为肥胖、性腺发育不良、色素性视网膜炎智力低下、多指(趾)畸形及其他异常等,为一先天遗传性疾病。

流行病学

流行病学:1866年由Laurence等首先报告,迄今国外文献报道的已逾300例,国内1954年开始有报告,陆续报告已有20多例,1987年王振东报告同一家系3例。谢瑞露在1.14万名7~14岁儿童普查中发现1例,所得患病率为0.087‰,所以本病属罕见。

病因

病因:本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不全清楚,患者常有家族史和近亲婚配史,染色体检查常正常,个别报告男性染色体呈XXY型。

发病机制

发病机制:根据家系调查分析符合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传递规律。王振东报告的3例,在该家系同胞中显露的几率为75%,虽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不符,可能是在小家系中比例偏高的缘故。Bowen虽有报道合并性染色体异常,但性染色体异常并非病因,其意义不清楚。本病界限不明确,主要症状常有扩大或缺少,同一家族不同成员的症状也可有完全或不完全型。对此错综复杂的临床变化,多数学者认为是由于本综合征的遗传异质性,很难设想一个单纯的遗传缺陷能引起这些不同的临床表现,性质不同的性腺功能低下。
    有人做尸检发现下丘脑或垂体有器质性病变,推测本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下丘脑-垂体先天性功能缺陷,引起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,同时合并其他先天异常。

临床表现

临床表现:男性多见,儿童期发病,通常在10~15岁。
    1.临床表现
    (1)视网膜色素变性:常有视力减弱、“夜盲”,有的甚至完全失明,检查为色素性视网膜炎所致。尚可见眼球震颤、小眼球、上睑下垂、内眦赘皮、圆锥角膜、虹膜缺损、白内障、斜视、近视远视、婴儿性青光眼等眼部症状。
    (2)性腺功能不全:外阴呈幼稚型。男婴常呈小阴茎、小睾丸或隐睾。至青春发育期不出现第二性征。国外报告该综合征有75%男患者出现性功能低下,50%女患者出现原发性或继发性促性腺功能低下。
    (3)多指(趾)畸形:大多有多指(趾)或并指(趾),少数可出现指端分叉等其他指(趾)畸形。
    (4)肥胖:以躯干为主。
    (5)智力低下:程度不等的智力低下
    (6)生长发育缓慢:可呈侏儒状态。
    (7)其他异常:有颅骨变形、骨质疏松、眼睑下垂、皮肤色素斑等。
    (8)家族遗传史。
    2.临床分类  Klein和Ammann分类法提出如下临床分类:
    (1)完全型:有肥胖智力低下、视力减退、多指(趾)畸形及性腺发育不良5项表现。
    (2)不完全型:无多指(趾)畸形或性腺发育不良。
    (3)顿挫型:只有一、二项表现或几项不明显的变化。
    (4)不典型型:无视网膜色素变性,可有眼部其他症状,如视神经萎缩、外眼肌麻痹、高度近视、小眼球、白内障、虹膜缺损或无虹膜、眼球畸形等。
    (5)广泛型:除上述完全型5项表现外,尚伴其他先天异常或遗传性疾病,如体格矮小(侏儒)、毛发稀少或缺如,合并癫痫、锥体外系病变、先天性心脏病、耳聋等。
    3.Edwards分类  本症分类及命名历来不尽一致。Edwards按照促性腺激素的升高或降低,将其分为两个类型:
    (1)Ⅰ型:结合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以明确诊断,为促性腺激素升高的Alström综合征及Edwards综合征,称Ⅰ型(原发性性腺功能不全)。
    (2)Ⅱ型:为下丘脑-垂体功能异常,促性腺激素降低的Laurence-Moon-Biedl综合征,称Ⅱ型(继发性性腺功能不全)。此分类从异常的生理生化改变出发,可促进本综合征病因及发病机制的研究。

并发症

并发症:男患者出现性功能低下,女患者出现促性腺功能低下。可呈侏儒状态,合并癫痫、锥体外系病变、先天性心脏病、耳聋等。

实验室检查

实验室检查:内分泌检查可有性腺功能低下,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。
    本病征的实验室检查可发现尿中促性腺素明显降低、24h尿促性素(FSH)含量低(常在6小白鼠子宫单位以下)、男性24h尿17-酮类固醇含量低于正常、尿中性激素明显减少。甲状腺、肾上腺功能无异常。

其他辅助检查

其他辅助检查:
    1.B超检查  见小睾丸或隐睾。
    2.X线检查  见颅骨变形、蝶鞍摄片正常,骨质疏松、多指(趾)畸形。
    3.脑电图检查  必要时做脑电图检查,脑电图可有轻度异常,或可有痫样放电。
    4.超声心动图检查  可发现先天性心脏病等。
    5.睾丸活检  示曲精管内缺乏精子形成,但无曲精管透明变性及萎缩现象,间质细胞也无肥大改变。

诊断

诊断:本综合征临床症状多变,完全型较少见,根据上述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可做临床诊断。

鉴别诊断

鉴别诊断:临床分类和Edwards分类法鉴别见上述。

治疗

治疗:尚无特殊治疗,可针对性腺功能不全处治,眼底病变药物治疗往往无效。其他视情况可予以手术治疗,如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,指(趾)畸形的治疗和眼部治疗等。惊厥时给予止惊剂治疗。

预后

预后:本病征患者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,严重者可致完全失明。

预防

预防:病因仍不清楚,参照先天性疾病的预防方法。预防措施应从孕前贯穿至产前:
    婚前体检在预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积极的作用,作用大小取决于检查项目和内容,主要包括血清学检查(如乙肝病毒、梅毒螺旋体、艾滋病病毒)、生殖系统检查(如筛查宫颈炎症)、普通体检(如血压、心电图)以及询问疾病家族史、个人既往病史等,做好遗传病咨询工作。
    孕妇尽可能避免危害因素,包括远离烟雾、酒精、药物、辐射、农药、噪音、挥发性有害气体、有毒有害重金属等。在妊娠期产前保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系统的出生缺陷筛查,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、血清学筛查等,必要时还要进行染色体检查。
    一旦出现异常结果,需要明确是否要终止妊娠;胎儿在宫内的安危;出生后是否存在后遗症,是否可治疗,预后如何等等。采取切实可行的诊治措施。
    所用产前诊断技术有:①羊水细胞培养及有关生化检查(羊膜穿刺时间以妊娠16~20周为宜);②孕妇血及羊水甲胎蛋白测定;③超声波显像(妊娠4个月左右即可应用);④X线检查(妊娠5个月后),对诊断胎儿骨骼畸形有利;⑤绒毛细胞的性染色质测定(受孕40~70天时),预测胎儿性别,以帮助对X连锁遗传病的诊断;⑥应用基因连锁分析;⑦胎儿镜检查。
    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,防止患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胎儿的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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